7月1日起执行!霍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整!
7月28日,六安市政府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2〕85号),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2〕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将我市各县区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06元/人/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89元/人/月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184元/人/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96元/人/月
新的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看帖回帖是美德!{:11_518:} 看看不说话!:lol {:20_1045:} {:20_1041:} {:20_104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