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答复长固高速跨城东湖大桥议案
省生态环境厅:现就时争秒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霍邱城东湖跨湖大桥的议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霍邱县加强道路交通建设,以促进区域融合发展。《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需附省政府出具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建议中的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要尽可能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如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要纳入正在编制的有关市或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程序报省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我厅将积极指导有关市、县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法做好用地报批服务。
此外,如建设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要取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涉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不得建设。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处
联系电话:62553107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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