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工人们的工资终于有保障了……”6月9日,在得知522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到位后,申请人安徽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激动地向法官说道。
安徽某建设公司与霍邱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依法判决霍邱某房地产公司返还安徽某建设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4919494.74元及违约金。判决书生效后,安徽某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们企业的资金大多数都在监管账户里,目前还有476万元的保证金放在监管账户没有退,希望法院可以协调帮我们把这笔钱执行给申请人,助我们企业渡过此次难关……”执行过程中,霍邱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表述了企业的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并主动提供了执行线索。
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工程监管部门了解情况,并转述了双方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工程监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当即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的476万余元保证金转入了法院账户。6月9日,霍邱某房地产公司将剩余款项转入法院账户,至此,本案在立案执行仅20天便圆满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中,执行法官把司法护航促企发展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主动作为,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让双方企业实现共赢。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