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学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育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减少疫苗相关传染病在学生群体中的发生与流行,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就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校和卫生院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类小学和托幼机构应成立查验工作领导组,指定专人负责,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并配合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乡镇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辖区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工作。培训范围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小学和托幼/育机构,培训对象为学校查验工作负责人。
三、查验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前。各托幼/育机构和小学要做好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尤其是托幼机构做好暑假前对大班(幼升小)宣传,招生报名前张贴《致儿童家长一封信》(附件1)海报,强调儿童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儿童家长参与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报名时。托幼/育机构幼机构和小学对所有入托、入学(小学一年级)报名的儿童要严格把关。报名时,要求儿童家长携带接种证和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霍邱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单》)等证明材料。
(三)开学后。9月至11月期间,托幼机构和学校要督促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9月10日前向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霍邱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附件2)。9月底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将查验结果(附件3)反馈到各中心校。
预防接种单位完成附件4、5填报,于11月30日前报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考核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辖区学校开展查验率100%、补证率100%、6周岁及以下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95%;6周岁儿童白破二联疫苗(或百白破疫苗)、A+C流脑疫苗接种率>90%;查验登记表填写完整率95%以上。
五、督导检查
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期间,县教育局、卫健委联合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将纳入县教育、卫健委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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