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全县招募2024年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产业领域及数量
2024年在全县新建农旅结合、水产畜牧综合养殖、果蔬栽培与粮食生产、粮油单产提升等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二、农业科技示范场所要求
围绕地方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将示范场所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展示场所主要功能
负责承接产业技术体系新成果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综合示范;组织观摩、推介、培训及创业实训等活动,培训技术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和高素质农民;积极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基地服务协议;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市场等动态变化并处理相关问题。每个示范展示场所成立由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培训机构、新型经营主体等组成的推广示范工作组,统筹推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工作。
(二)展示场所申报条件
1、所在乡镇应为本产业农产品优势产区,技术实力强,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积极性和能力。
2、须明确一个管理依托单位,原则上依托单位应为乡镇农业推广机构,也可为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农业科技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
3、具备开展技术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能够代表和引领当地该产业科技发展。重点在推广单位自有基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市(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市(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选择设立,须实质性生产经营3年以上,能够长期稳定地经营下去,发展潜力较好。
4、农旅结合型。集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和休闲观光一体化综合性农业经营实体,面积达200亩以上。水产畜牧综合养殖型。从事稻鱼、稻虾综合养殖兼顾生猪等畜禽养殖,面积200以上畜禽200头。果蔬栽培与粮食生产型。从事瓜果蔬菜生产销售及粮油种植等,面积达500亩以上。粮油单产提升型。长期从事大宗粮食生产,致力于新科技、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推广与运用,致力于主推技术的推广与示范,致力于粮油单产提升,面积800亩以上。示范场所土地使用权自申报之日起有5年以上稳定使用权。
三、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1、自愿申请。由拟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建推广示范工作组,填写《霍邱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基地进行现场认证和评审,择优确定示范基地。
四、其他要求
1、示范场所确定后需按合同要求进行操作,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运营结果经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
2、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附件:霍邱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