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公安局长集派出所接到瓜农王某华报警称:在长集镇柿园村有十几个大棚的第三茬西瓜,被当地群众大白天明目张胆窃走了,预估损失一万余元。
接到警情后,长集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西瓜大棚进行实地查看。经走访了解和实地调查,事实与报警人所称的情况有一定出入:第三茬西瓜个头很小,市场价格也不高,而且已经售出一部分,近期销售量较差,大棚也没有人看管,当地群众以为大棚老板西瓜不要了,所以在大白天开着两轮、三轮车到大棚内进行采摘。 民警针对调查掌握的情况,立即与当地村干进行沟通,要求把所有到大棚参与过西瓜采摘的群众召集到派出所,与大棚主王某华面对面协商处理。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都很激动,民警与双方进行轮番沟通,积极听取两方意见,劝解大家乡里乡亲,应以和为贵,逐渐稳定了双方情绪,均表示愿意现场调解。在民警和村干长达一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劝说下,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采摘群众同意给王某华适当经济赔偿,王某华接受了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民警连连感谢,一起笑着离开了派出所。 至此,一起辖区群众与瓜农间因误会引起的纠纷在民警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