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日前,市教体局印发《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今年,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任务包括,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四个方面。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方案》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产生“大班额”现象。
《方案》还要求,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2022年,我市将继续使用原有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普通高中录取工作。2022年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继续采取过渡的方式,减少在县招生计划,到2024年实现全部在金安、裕安、叶集、开发区范围内招生。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从2020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调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指标,按85%比例分配并逐年提高,直至取消统招计划,招生计划均调整为定向到校指标。支持建立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机制,通过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由跨区域“招好学生”到“送好资源”转变。
在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方案》提出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在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方面,《方案》要求,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保障特殊群体教育。同时,为了加强职业学校招生,《方案》从加强宣传动员,创造有利条件,拓宽招生渠道,严格招生资质四个方面做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