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1)县内就读的原建档立卡户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的非建档立卡户学生,由县教育局牵头,就读学校负责收集学生的有关信息,填写《中国信保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助学金申请表》)。(2)县外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开发区)乡村振兴办根据自身摸底排查的县外就读学生信息组织填写《助学金申请表》。(3)县外就读的农村享受低保的非建档立卡户学生,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开发区)民政办根据自身摸底排查的县外就读学生信息组织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2.资格初审。(1)县内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学生,由学校所在地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对其审核:是否具有我县户籍、是否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审核后在《助学金申请表》的对应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2)县外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学生,由村级和乡镇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对其审核:是否具有我县户籍、是否在县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助学金申请表》的对应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上报审核。(1)县内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的非建档立卡户学生,由乡镇中心学校以乡镇为单位(义务教育阶段的县直属学校可以单独报送)填写《2022年中国信保助学项目补助资金花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助学金花名册》),盖章后上报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审核,主要审核是否为原建档立卡或低保家庭学生,是否已享受中信保重残和孤儿助学金(不得重复享受)。(2)县外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的非建档立卡户学生,由乡镇(开发区)乡村振兴办、民政办填写《助学金花名册》,盖章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审核,主要审核是否为原建档立卡或低保家庭学生,是否已享受中信保重残和孤儿助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4.网站公示。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审定后,在《霍邱政府网》公示一周。
5.打卡发放。公示无异疑后,由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将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的《助学金花名册》送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并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1.信息比对。由县教育局招生办负责提供2022年中考排名花名册(成绩取前3000名);高考因无法获取排名,将指标分配到霍邱一中、霍邱二中各20名(其中文科10名,理科10名),根据高考分数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的非建档立卡户学生中确定。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根据排名花名册对学生是否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村享受低保学生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县教育局。
2.上报名单。县教育局在收到反馈名单后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考、高考考生毕业学校。学校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提供户主的惠农一卡通粮补存折复印件(照片)。乡镇中心学校或高中学校资助办根据受助学生提供相关信息,负责填写《2022年中国信保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奖学金申请表》)、《霍邱县2022年度中国信保奖学金获奖学生花名册》(见附件4,以下简称《奖学金花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
3.名单审核。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在收到学校上报的《奖学金花名册》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奖学金申请表》的对应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审定后的名单将在《霍邱政府网》公示一周。
4.打卡发放。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将最后审核签字盖章的《奖学金花名册》送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并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