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着老奶奶横穿马路,我自己没有责任,便离开了现场…….”,近日,一名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到案时对民警如是说。
2022年6月25日20时许,霍邱县公安局周集派出所民警在出警途中发现辖区园艺村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肇事者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行人王某兰发生碰撞后,驾车逃离现场。
面对炎热天气,民警立即安排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同时安排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因伤者年龄较大,且意识模糊,无法提供肇事者任何信息,为查获肇事逃逸嫌疑人增加了难度。
办案民警在经过连续七天的加班加点,通过走访、调查取证、梳理研判,分析两轮电动车行车轨迹,最终锁定王截流乡居民陈某芬有重大嫌疑,随即民警在王截流派出所的配合下,依法传唤陈某芬。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芬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于6月25日晚驾驶二轮电动车途经事发地时,与一个横穿马路的老奶奶发生碰撞的事实。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老奶奶横穿马路,自己便没有责任,遂离开现场。
警方再次提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能,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主观认知假定事故责任,更不能以主观认知为借口离开事故现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避免耽误伤者救治时间,从而加重事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