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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养犬居民越来越多,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不文明养犬,诸如遛狗不拴犬绳惊吓路人、放任宠物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随着《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条例的实施,我市各级街道、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家中加大宣传力度,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和处罚。前段时间,居民刘某因携犬出户不拴犬绳被公安部门开出处罚单,罚款金额50元。紧接着,金安区、裕安区也各自开出了居民携犬出户不清除宠物粪便的处罚单。4月19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裕安支队西市大队了解到,2023年3月11日,居民王某在裕安区南门市场内遛狗时,放任其宠物狗随地排便2处,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和对王某的询问后,确定王某行为属实,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按照《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200元。“在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运用宣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在辖区广泛宣传,及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督促广大养犬居民养成及时清理犬便的习惯,维护好良好的城市市容市貌。”市城管局裕安支队副支队长陈喜安介绍道。 在金安区金桥安置小区,居民孙某也因携犬出户不清除宠物粪便受到了处罚。据市城管局金安支队三里桥大队队员汪成介绍,2023年3月15日,该大队接到群众投诉称,居民孙某携犬外出不仅不束犬链,且放任宠物随地排便,影响小区卫生环境。接到投诉后,汪成和同事来到小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后,确定孙某的不文明行为属实。随后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这两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城管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乡规民约向当事人耐心说服教育。虽受到处罚,但两位当事人都表示积极配合,并承诺今后携犬出户遵守相关规定,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在采访过程中,民警、城管执法人员都纷纷表达道,“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大家切实做到规范养犬。”这也是执法部门的心里话。 自《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安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起,六安市范围内的养犬行为必需“按规矩来”,有法可依,任何人都不例外。养犬要规范,文明靠自觉。在此,呼吁广大养犬市民争做一名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文明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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