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城市管理执法局约谈辖区内“哈啰”“青桔”2家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积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辖区共享单车管理使用,及时消除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超员、骑行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未达法定年龄人骑乘电动车等交通安全隐患,积极有效预防因共享单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约谈会上,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盛祝良就近期共享电动车存在的乱象,提出了相关要求:希望企业负责人能够积极配合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管理,切实担负起责任,对所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建立主动巡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加强秩序管理,严格遵守规定,按照谁投放、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路口交通流量科学投放单车数量,确保路口共享电动车有序停放,不影响交通秩序;企业运维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规范停放管理力度,约束使用者按规定使用停放,佩戴安全头盔,不能只投放,不管理。严禁大量乱停乱放车辆无人看管现象发生,一经发现立即汇报县政府取消企业投放资格。
“哈啰”“青桔”2家共享电动车负责人分别积极表态,一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序停放车辆,加大管理力量及时把电动车共享单车回收摆放到位,确保不影响道路的通行安全,继续加强员工的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