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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凌晨6点,霍邱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三轮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暨执行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院长赵明靠前指挥带队执行,其他院领导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分别编入各执行团队。在一声出发的号令中,4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九组按照既定计划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王某与韩某因劳务费发生纠纷,韩某分包承建霍邱某景观带工程,对雕塑基础工程使用的钢材和人工由王某出资,但工程结束后,韩某仅向王某支付部分款项,下余款项并未支付,并向王某出具一份承诺书,今年元月份,王某到韩某家催要下余款项,但并未发现韩某本人,王某无奈将韩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韩某应补偿王某所付20000元,判决生效后,韩某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于今日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身影,正当执行法官准备离开之时,带队组长发现被执行人家桌子上放着一把车钥匙,承办法官遂决定对门外停放的车辆进行搜查,经过查找在车里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驶证,承办法官当即对该车辆进行强制扣押。
赵某与孙某因借款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后,久拖不还;从某出售稻谷款被陈某领取,陈某拒不偿还,从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王某因生意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并未偿还借款,张某无奈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却多次更换电话号码试图躲避执行,因王某常年在外务工,偶尔回老家探亲,执行法官随将该情况告知申请人张某,让其留意王某老家动态。今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对孙某、陈某二人强制拘传,河口法庭对王某强制拘传,经过执行法官的明理释法,督促主动履行,推动三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偿还部分款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司法为民。
2010年间,霍邱县河道管理中心与付某签订了《临淮岗下引河冲填区绿化合同》,在合同中对承包期限、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合同期满后,被执行人并未将承包地归还河道管理中心,也未与河道管理中心继续签订承包合同,而付某继续使用案涉土地并改栽其他作物。经法院判决返还土地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期土地上种植有小麦,目前刚刚收割完毕,为了抓住交付土地的有利时机,6月10日上午,赵明院长带领执行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达土地现场,对土地现状进行实地勘察,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政策,告知拒不交付的法律后果,双方当场将麦子已经收割完毕的土地230亩返还交付。 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截止6月10日下午,霍邱县人民法院共执行到位金额1002万余元,拘传36人,拘留10人,执行和解21件,执行完毕39件,执行战果丰硕。 下一步,霍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老赖”,不要心存侥幸,等着法官“登门拜访”,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将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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