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5时30分,清晨曙光初现,带着昨夜的丝丝清凉,霍邱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统一部署下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党组书记、院长赵明及其他院领导再次带队赶赴城区及周边乡镇,30余名执行干警乘坐9辆警车按照既定方案分别前往各个执行现场,2名代表委员全程见证参与执行行动。
郑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汪某借款4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依旧拒不还款。行动当天,执行法官依法将汪某拘传至法院。最终,拒不悔过的郑某被该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李某与何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何某支付李某房屋、鱼苗、电线等折价款36000元。执行过程中,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当天6时许,执行法官将何某拘传至法院。在调解未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将何某送入拘留所内。
张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张某百般拖延拒不返还丁某、孙某树苗欠款66000元。早上8时许,执行法官来到张某的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张某自知理亏,最终当场支付了11000元,余款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拘传11人,拘留6人,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10件,执行到位金额46.24万元。截止目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已开展四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执行实施案件249件,到位标的1797余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3人,限制高消费177人,罚款1人5000元,拘传61被执行人,拘留被执行人25人。 下一步,霍邱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涉企业等重点案件,用足用全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打击,以实际行动去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