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货车噪音污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货车禁限行及快速路段禁行规定补充通告如下:
一、G312国道快速路段(主线)
(一)起终点:G312国道与迎宾大道交口西500米高架桥起点处至G312国道合六交界处西侧高架桥起点处(主线),不含高架桥下道路及辅道。
(二)禁行范围:禁止行人和以下车辆进入G312国道快速路段(主线):
1.各类货车(含重中型黄牌大货车、蓝牌货车、新能源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皮卡车除外);
2.农用车辆(含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机牌照车);
3.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
4.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
5.大型客车。
(三)禁行时间:全天候24小时禁行。
在上述禁行路段执行道路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的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人员不受通行限制。
二、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及快速路高架桥下道路及辅道
(一)起终点:G312国道G35高速公路六安西上道口至迎宾大道路口,其中快速路段具体指高架桥下道路及辅道,不含主线。
(二)禁限行范围:过境的各类中型、重型黄牌货车。
(三)禁限行时间:
每日6:00-23:00禁止驶入,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间进入禁限行路段通行的中重型黄牌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每日23:00至次日6:00,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间进入禁限行路段通行的中重型黄牌货车可以通行,不需要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
(四)分流绕行路线:
比照2022年10月28日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六安市公安局《关于对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过境中重型黄牌货车禁限行的通告》执行,具体附后。
三、相关要求
(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二)请过往六安城区及周边道路的中重型黄牌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酒驾醉驾、不超限超载、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乱鸣笛扰民、不违反禁限行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