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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早晨6点30分,霍邱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院长赵明一声令下,“百日执行攻坚”第三次集中行动正式打响,执行局5个执行小组和6个人民法庭同步开展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罗阳、县政协常委会委员王东洋应邀参与见证。
姚某驾驶机动车意外致伤王某,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讼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姚某不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姚某,姚某一直拒不履行。7时10分,执行干警来到姚某住处,多次敲门姚某均置之不理,后无奈开门,态度极其恶劣,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执行干警正告姚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姚某迫于压力,将剩余3640元全部履行完毕。为以示警戒,法院决定对姚某罚款3000元。 被执行人谢某向申请执行人毛某借款五年未还,判决生效后仍不还款。该案执行后,谢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谢某家人虽陆陆续续帮助偿还了部分借款,但剩余部分谢某一直逃避履行,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其家人也拒不提供谢某线索。8时30分,根据申请人毛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六安将在六安工作的谢某拘传至法院,谢某心生畏惧,经执行法官劝导调解,谢某现场将剩余案款23345元全部履行完毕。 刘某善、刘某乐为被执行人范某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范某并未支付劳务款。后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范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范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范某联系,范某屡不兑现。上午10时,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范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反复施压、劝导下,历经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范某家人代其履行24716.2元,二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行动当天,共拘传16人,执行完毕11件,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69.83万元。下一步,霍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让执行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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