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霍邱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境内
3、招标单位: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力保障新建商品房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建房〔2022〕106号、《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霍邱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拟招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若干,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2 招标范围
入围(中标)单位与监管部门签订《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并实行联网后,方可担任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支服务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从入围(中标)单位中按照程序自主选择服务本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银行(不确保入围机构承担的业务量),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霍邱县房产管理中心、承办银行签订《霍邱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违反《霍邱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不能继续作为监管银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5.2在我县境内大型商业银行(含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5.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4在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核实为准。
5.5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7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我县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5.8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5.9能够承担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及其相关联信息系统接入维护等费用。
5.10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仅允许以县级分行或总行作为投标主体。
5.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5.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luan.gov.cn/)下载电子文件。
6.2发包文件(免费获取)。
6.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下载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6.4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5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址: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6楼6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事项说明
(https://www.huoqiu.gov.cn/public/column/6600401?type=4&action=list)、
(http://ggzy.luan.gov.cn/)发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9.2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项目,可以由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9.3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霍邱县政务中心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0564-602026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安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五星电器5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546-6033639
来源:霍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