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直播行业一直在野蛮生长。很多人为了流量、热度,铤而走险,做一些没有下限的事情,低俗直播屡屡“刷新下限”。
主播之间PK,输了的要受惩罚。
唱歌、跳舞、做俯卧撑这种普通的PK“惩罚”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一些主播追求流量的“效果”,他们为了增强“效果”、追求“流量”,肆无忌惮地采用低俗、恶搞、侮辱等方式,进行畸形的“吸睛”表演,不顾后果地将这种“表演”的舞台推向社会公共场所。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样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近日,山西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和王某某在山西朔州怀仁迎宾广场进行直播。
直播内容为王某某牵着脖套狗链的张某在地上爬行,并不时向张某头部泼洒墨汁,场面低俗,不堪入目。
经调查,张某和王某某直播“PK”后,张某作为败者接受“惩罚”,相约在迎宾广场群众聚集区域,以“遛狗”的形式博取流量,并全程网络直播,引发现场群众围观。 张某、王某某行为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低俗直播不仅违反社会公德,也给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面向大众直播,在公共场所表演,会引诱他人模仿,尤其是没有判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青少年。
他们会觉得这样也挺好,有人关注有钱赚,慢慢扭曲三观,影响一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 有悖网络道德 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不断加强法律意识 依法文明安全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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