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1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即“一户多人口”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
据悉,“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范围为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安徽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
“一户多人口”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即第一档电量为0-28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281-45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51千瓦时及以上。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同一登记地址家庭人数满 5人及以上符合条件,但户口簿(或居住证明材料)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不一致的,可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中任选一地址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手续。
此外,《通知》明确,对困难群众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执行范围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执行方式和价格标准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
所需资料为:(1)电费户号;(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所载居住地址需与房产证地址、用电地址一致,户口簿内人员姓名需与用电户名一致);(3)户主身份证原件。(4)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等证明)。
如经办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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