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2。
(二)时间
2024年8月9日(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
1.报考金安分局、裕安分局、开发区分局:六安市公安局警务监督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岔路口东100米处);
2.报考叶集分局: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办公楼三楼306室(叶集区兴叶大道);
3.报考霍邱县公安局:霍邱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西北段);
4.报考金寨县公安局:金寨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46号);
5.报考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霍山县衡山镇花园路3号)。
(1)《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并打印);
(2)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均为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
(4)是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优先招聘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岗位计划表中注明:“有两年及以上公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的,需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本人书面承诺(详见附件3),至考察环节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及考察时仍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取消聘用资格。
请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审核通过者当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