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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早上6点50分,在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霍邱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在分管院领导一声令下,各执行团队按照行动部署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打响“徽动执行”年末攻坚战。
胡某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案款仅6460元。该案立案执行后,胡某一直躲避执行,12月25日,执行局执行法官得到胡某行踪线索后,立即出发,但未找到胡某下落。12月26日清晨,执行法官前往胡某所在乡镇执行,在长集法庭的协助下,经多方查找,终于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厉后果,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将案款6460元履行完毕。对于胡某躲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陶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应偿还借款13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陶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用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但因未按期履行,法院遂对该担保房产进行处置,并通过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在巨大执行压力面前,被执行人、担保人遂与申请人协商,请求将担保房屋私下自行出售,并主动与申请人陶某沟通联系还款事宜。12月25日,双方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将卖房款打入法院账户,150万元案款一次性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刘某与储某因借款发生纠纷,刘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储某未履行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经线上线下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早上7点30分,执行干警一行前往被执行人经营的早餐店将储某拘传至法院。经过多次协商,储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霍邱法院遂决定对储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集中执行行动当天,共出动干警46人,警车10辆,拘传17人,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1962300元,罚款2000元,扣押车辆1辆,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见证执行。今年以来,霍邱法院以“常态执行+集中执行+执行110”工作模式强力攻坚克难,“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来源:霍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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