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能够为邻的人是一种幸福,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6月27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该起案件在法官以及村委会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杨某与被告陈某是多年邻居关系,杨某家门口的空地上原有一条废弃的自然沟,杨某、陈某都声称拥有该自然沟的使用权,但都没有证据。自2019年下半年起,陈某用自然沟来圈养鸡鸭等家禽,因自然沟就在杨某家门口,饲养家禽散发出来的气味刺鼻,影响了杨某的正常生活,双方因此发生矛盾,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杨某遂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以后,考虑双方邻居多年,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的纠纷应当以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真正从内心深处把矛盾化解开。
但调解工作并不如想象的顺利,由于双方之间意见矛盾较大,又加之陈某要求杨某给付六七万块钱方可把死水沟填平,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多次冒着炎炎烈日来到田间地头,与原、被告详细了解情况,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不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村委干部、亲戚朋友的纷纷劝说下,逐渐地帮助原被告双方解开了心结,形成了“以和为贵”的理念。最终,6月27日,在法官的主持下,杨某当场给付陈某6000元,陈某也承诺将门前水沟填平,自此,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