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霍邱县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
高危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霍邱县籍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包括:在缅北、柬埔寨、菲律宾、阿联酋等国家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发布后,对期限内未回国且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人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网上追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明知他人滞留境外诈骗犯罪窝点而为其提供帮助、作伪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重申,所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回国,逾期不归的,不但祸及自己,并将对家属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一、15名霍邱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名单:
姓名:金永
户籍地:孟集镇胡埠村
姓名:雷冬冬
户籍地:孟集镇中心店村
姓名:周传经
户籍地:夏店镇胡店村
姓名:宗志武
户籍地:夏店镇民安村
姓名:臧春喜
户籍地:夏店镇周古堆村
姓名:余千亮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胡中新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余道祥
户籍地:花园镇姚楼村
姓名:李晓春
户籍地:曹庙镇吴阳村
姓名:余其红
户籍地:城西湖乡望淮村
姓名:於国兵
户籍地:经济开发区吴集村
姓名:沈宏
户籍地:临淮岗镇下姜台村
姓名:韩君
户籍地:马店镇张井村
姓名:何俊
户籍地:三流乡南元村
姓名:屠克建
户籍地:王截流乡三桥村
二、4名霍邱籍滞留金三角高危人员:
姓名:马相兵
户籍地:石店镇郑塔村
姓名:曾伟义
户籍地:高塘镇冀台村
姓名:张玉凤
户籍地:周集镇闸口村
姓名:杨坤
户籍地:城关镇松滋社区
三、1名霍邱籍滞留阿联酋高危人员:
姓名:龚道英
户籍地:新店镇茅桥村
来源 : 霍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