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养犬居民:
《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供了法规依据。犬只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我们带来很多欢乐,带来精神寄托、抚慰。但如果不对犬只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养犬居民自觉做到:
一、文明养犬。
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场、餐馆、农贸市场、公交车、客运车等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场所。携犬外出时,管理照顾好爱犬,遇到老人、小孩、孕妇时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吠叫、夜晚狂叫扰民。
二、卫生养犬。
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塑料袋,当好“铲屎官”,随时清理爱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健康养犬。
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心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安全养犬。
外出遛犬时,用长度不超过一点五米的犬链牵引,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意外。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犬行为,公安、城管等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罚款、没收犬只等处罚;对流浪犬,将送至犬只收容场所。
“霍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使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希望广大爱犬人士文明养犬,为建设文明、安静、清洁、和谐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2022年8月5日
来源:霍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