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观念,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官商勾连,擅权妄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高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1983年11月任舒城县南港镇农经员;
1987年03月任舒城县西衖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1989年04月任舒城县西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02月任舒城县南港镇人大、政府筹备组第一副组长;
1992年10月任舒城县孔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年03月任舒城县孔集镇党委书记;
1995年12月任舒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1996.08兼任县体改办、房改办主任);
1998年07月任舒城县县长助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01年01月任舒城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2001年04月任舒城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2001年06月任舒城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02月任舒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4年07月任霍邱县委副书记;
2008年05月任裕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2008年06月任裕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09年12月任裕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党组书记;
2010年01月任裕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01月任裕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3年08月任裕安区委书记;
2014年01月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裕安区委书记;
2014年10月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09月任六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01月任六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02月任六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任安徽省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