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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路面交通管控力度,全力抓好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有效应对道路交通“三期”(暑期、汛期、假期)叠加、交通流量增大、交通违法增多、恶劣天气多发等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根据省厅交警总队部署安排,六安公安交警于7月份组织开展“固安行动”—第一波次集中会战,大力整治夏季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六安公安交警 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路面 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 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守牢把稳路面安全风险防线 聚焦城市道路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以及城郊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严查闯红灯、超速超员、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紧盯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在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结合“护航2023”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在高速公路严查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载客汽车超员、超速20%以上行驶等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 在国省道加强夜间巡逻勤务,严查公路“双违”、疲劳驾驶、货车超载、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精准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抽调机关和城区警力组建流动执法小分队,在农村道路开展执法小分队专项巡查执法活动,加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等力量,及时劝导查纠违法载人、客车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督促引导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 遏制夏季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的发生 现将行动中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 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6月30日晚,驾驶员谷某在312国道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被四大队分路口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6月30日20时30分,驾驶员储某在沪陕高速六安北收费站被高速一大队查获,因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6月30日20时23分,驾驶员刘某驾驶仓棚式货车在G42沪蓉高速金寨收费站被高速二大队查获,因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6月30日晚8时许,货车驾驶员王某某在济广高速马店收费站被高速五大队民警查获。因其超载未达30%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6月30日晚22时许,舒城公安交警协同南港所开展联合查处酒驾行动,现场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6月30日晚21时许,舒城公安交警联合高峰所、山七所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查处统一行动,现场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7月1日08时05分,舒城公安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对摩托车驾驶人胡某无牌无证未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550元。
6月30日20时12分,驾驶员赵某在霍邱县城关镇西湖大道与蓼北路交叉口被霍邱公安交警查获,因其实施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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