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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违规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社保不参保、“黑职介”等违法违规现象,在已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县人社局决定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 包括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等问题。 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业务;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未依法备案;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服务;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揽工、抢工、卖工、招工,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或注销登记;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等费用。 包括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违规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在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实施性别歧视;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就业歧视;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非法开展“培训贷”等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活动;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名义从事劳务派遣;强制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
包括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骗取和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问题。包括未提供实际劳动通过短期参保骗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未按规定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执法检查、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和成效,深入挖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监督举报渠道: 来源:霍邱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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