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公安局对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依法查处3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3年8月29日上午,霍邱县公安局长集派出所联合政府应急部门对辖区商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刘某在长集镇进站大道旁的一处住宅楼房内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计186件,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并安全移交霍邱县烟花爆竹“打非”专用储存库集中存放。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收缴全部违法烟花爆竹的处罚。
2023年9月27日晚上,霍邱县公安局长集派出所在夜巡夜查中对长集镇各超市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位于长集窑包的一处超市内,余某所经营的商铺未按规定渠道进购大量烟花爆竹,并非法储存在楼梯道和住宅房屋内。经现场清点,共计64件,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并安全移交霍邱县烟花爆竹“打非”专用储存库集中存放。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收缴全部违法烟花爆竹的处罚。
2023年9月28日晚,霍邱县公安局开展“迎双节、保平安”暨砺剑17号集中统一行动,西城派出所联合交管大队、特巡警等警种,在城关镇法姬娜卡点,查获陈某驾驶的轿车后备箱装有的烟花爆竹,后西城派出所依托该线索联合县应急部门,对城区南门口吴某仓库依法突击检查,经现场清点,共计209件。西城派出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吴某。吴某到案后,对其无相关许可资质、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并安全移交霍邱县烟花爆竹“打非”专用储存库集中存放。吴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予以行政拘留六日并处收缴全部违法烟花爆竹的处罚。
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氛围,霍邱县公安局对3名违法行为人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