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 酒驾事故 背后
4月4日20时许,黄某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冯井镇玉泉路中段附近时,被冯井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4日23时许,袁某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冯井街道与冯临路交叉口时,被冯井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4日,陈某保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乌龙镇街道时,被乌龙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4日,王某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周李路临水镇洪圩村路段处时,被周集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13时许,胡某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曹庙镇曹吴路口时,被曹庙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19时许,戚某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曹庙镇曹吴路口时,被曹庙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13时许,王某权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河口大桥时,被河口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21时许,王某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户胡镇户孙路高镇桥头时,被户胡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13时许,余某阳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临淮岗镇船闸路口时,被临淮岗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21时许,赵某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临水镇周临路时,被临水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鉴、拒绝酒驾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