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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溺水和交通安全事故一封信 近期县内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同时夏季将至,学生防溺水工作迫在眉睫,必须立即部署防范。对此,县教育局向全县广大学生、家长、教职工提出以下倡议: 1.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 3.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和三、四轮车,均做到不戴头盔不起步。 4.驾驶电动自行车和三、四轮车,不违法载人,不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通过交叉路口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全面落实防溺水教育“1530”: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 7.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8.家长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何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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