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霍邱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民警
及时扑灭一场火灾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4月19日11时许,河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一居民房着火,情况十分危急。火情就是警情,河口派出所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民辅警火速赶往火灾地点。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着火房屋与周围房屋相连,因老街房屋紧凑,若火势蔓延必将波及周边住户。民警辅警当即兵分两路,一边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既给消防人员清理出通道,也是为防止有煤气罐之类爆炸物伤人,另一边使用携带的灭火器配合消防队灭火。因老街街道较为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队员只能徒步进入,后河口派出所及时联系环卫公司,调来绿化洒水车,在民警辅警与消防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将火势彻底清除,避免了复燃的可能,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查,失火现场为曾某家。曾某当日在室内点的蚊香未熄灭,导致家中失火被烧,差点酿成大祸。
最后,民警临走之际,还不忘嘱咐群众出门之前一定要做好安全检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远离灾害。
1 点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盒子里。防止蚊香因燃烧失去平衡或断裂而跌落到地毯等可燃物上。
2 点燃的蚊香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应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
3 在使用电风扇时应注意防止蚊香的火星被风吹散,还要防止衣物等可燃物被风吹落到蚊香上。
4 用电蚊香驱蚊时,应先检查导线、插头是否完好,每次用完后,必须将插头电源拔掉。电蚊香上积有灰尘时,要用干布或纸张擦净,不要用湿布擦拭或将水等液体洒在电蚊香上,以免引起短路。
5 室内有易燃液体(汽油、酒精等)和可燃气体时,不宜点燃蚊香。如果房间里铺有地毯、木地板或刷有油漆等,使用电蚊香器时,下面应放一块阻燃性较好的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