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六安市教体局、六安市发改委发布《六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各县区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实施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五年级、七至八年级。市属相关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学生需求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托管期间,各中小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设施,为学生提供以安全看护为主的基础服务,并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在此基础上,各校要根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实际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体活动、阅读指导、手工操作、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为主。严禁利用暑期托管时间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幼儿园暑期托管以幼儿照护和游戏活动为主,不得利用暑期托管时间提供幼小衔接等小学化课程训练,严禁举办各种培训班、兴趣班、特长班等。
托管服务可分期组织,每期结束后要合理安排1天以上休息时间。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属地内各学段做到统一。托管期间,每天服务时长义务段学校原则上不超过6个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8个小时,作息时间安排要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灵活提供日托或半日托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或免费午托服务。非寄宿制学校不得以暑期托管为名义组织晚自习。
暑期托管服务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地方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参照各地已经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按照“托管服务”不高于2元/课时.生标准(每天不超过18元),引进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学校,应要求相关机构提供资质,并签订协议。如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规格、价格等,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统一购买,不得指定购买渠道。幼儿园比照义务阶段学校的形式和标准执行,按照不高于2元/课时.生标准(每天不超过32元)收费。
具备提供午餐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遵循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餐费。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对确有在校住宿需求的学生,不额外收取住宿费用。
各县区要建立本地开展托管服务学校台账,按要求填报《六安市2024年中小学暑期托管工作情况表》,并于7月12日前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未备案学校一律不得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来源:六安市教体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