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明辞去霍邱县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唐明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唐明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鹏辞去霍邱县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鹏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鹏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传明辞去霍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大社建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已到龄退休,王传明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大社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传明辞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社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耀宇辞去霍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已到龄退休,赵耀宇提出了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霍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赵耀宇辞去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