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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近日,县卫健委、网信办、公安局、文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一年时间,分四个重点进行整治。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年度全省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领域;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提升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精准度和震慑力,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健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 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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