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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在霍邱县马店高速收费站出口处,高速五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照为皖A5**VD的白色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装满了烟花。随后,高速五大队将案件移交霍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调查处理,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该车系非危险品运输特种车辆,车主王某超涉嫌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品。
民警立即将情况向霍邱县应急管理局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场后,对当事人王某超运输的351件烟花进行了全面清点并临时查扣。经霍邱县烟花爆竹执法大队审查后认定:王某超没有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行政许可,其所驾驶的皖A5**VD普通厢式货车不具备烟花爆竹制品合法运输的资格和条件。王某超的行为已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7月14日,霍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给予王某超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等是会造成安全隐患和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均属危险物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属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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