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服务民生,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皮卡车进城不受限制。皮卡车一律免办货车通行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范围通行。
二、新能源货车免办货车通行码。新能源货车一律免办货车通行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范围通行。
三、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对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不受吨位限制,免办货车通行码,工作日期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7:00-18:30)通行,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限行限制,均可在城区范围内通行。
四、中重型货车霍邱城区通行政策。
(一)禁限行时段:每日7:00-19:00
(二)禁限行区域:蓼南路(不含,下同)以北,,淮河大道以西,宋店路以南,蓼城大道(东)以西,水门塘路以南,沿岗河堤以东禁止、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因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按交通标志提示通行。
(三)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黄牌)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五、其他事项
(一)城区范围内不设置24小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的道路,城区每日允许各类货车通行的时间不少于7小时。
(二)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禁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