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发布重要通知安徽省全面取消皮卡车通行限制 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16个设区市,59个县(市)已全部取消对皮卡车(多用途货车)的通行限制,皮卡车享受小型载客汽车同等的通行权,在城区内通行无需办理货车通行证(码)。 全面解除皮卡车通行限制可以助力区域内短途物流运输行业发展,同时也将使得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生产运输更灵活。对于希望以皮卡为生活座驾的家庭用户、越野爱好者、旅游爱好者等,也能够拓宽用车方式、提升用车体验。 需要注意的是,皮卡车是一种使用方便的轻型客货两用车,采用轿车车头和驾驶室,同时又带有敞开式货车车厢的车型。但敞开式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安全性能也相对较差。如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对此,安徽交警提醒:驾驶皮卡车时,应切记后车厢不能用来载人,载物时也要固定牢靠,做到安全出行、规范出行。 皮卡车是一种客货两用汽车,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多用途货车生产管理,具有以下主要技术特征: 一是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运送货物,载客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员); 二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三是具有敞开式货车车厢; 四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千克。 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