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或您的家人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主动、如实地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或单位上报个人轨迹及身体状况。
返(来)六安人员:所有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拟返(来)六安人员。
有涉疫地区旅居史:近7天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
存在轨迹交集风险:接到市、区疫防办电话、信息,提示与阳性感染者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
“安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返(来)六安人员可采取电话、微信、皖事通APP等方式,向目的地乡镇(街)、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个人基本信息和行程信息,包括姓名、现住址、手机号、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等。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
健康码、行程码信息;
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
乡镇(街)、村(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如何报备?
扫描二维码,下载皖事通APP,注册并登录,且选择地市为“六安市”。点击“返(来)六安登记”图标,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再次提醒,请大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
疫情面前
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
每个人都应紧绷防疫之弦
来源:综合皖事通、金安发布、裕安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