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抓春季及秋冬季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快森林经营单位和镇、村火情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扑火和避险装备,强化技能训练,提高防控能力。要推进防火视频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坚决落实依法用林。认真履行政府保护林地法定职责,严格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加快编制林地保护利用等林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抓好森林督查,构建“天上看、地面查、网络传”的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强化行刑衔接、纪法衔接,重拳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三、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排查整治全县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湿地名录发布,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四、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力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生态区域,加大疫区疫点拔除,严控增量、消减存量,高质量完成五年攻坚目标任务。龙潭镇2023年要确保实现无疫情,要提前实现疫点拔除。实施地面防治为主,分区施策的策略,持续巩固美国白蛾防控成效,确保虫情不反弹、不成灾、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