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3月,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城关镇、新店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小区物业管理基本规定、承接查验、客户服务、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物业服务、文明创建与社区共建共享十个方面对城区47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消防无水和电梯未通过年检投入使用的小区,对其考核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判为0分。
商品房小区41个:优秀2个,良好6个;合格14个,不合格19个(其中消防无水一票否决8个、电梯未年检一票否决1个);安置房小区6个:均不合格(消防无水2个、电梯未年检2个)。
按照《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次考核不合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日内上报问题整改方案至县城管执法局物业管理股,逾期不报的记入动态考核。
针对此次考核不合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签订物业服务达标承诺书,县城管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加大对不合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对标整改到位。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