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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确定了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截至2023年10月,示范创建期届满。按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
经验收评定,北京市通州区等56个县(市、区)达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市、区)作出通过验收的决定。并于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向社会进行公示。拟通过验收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示范创建县(市、区)名单 (共56个)
安徽省:天长市、霍邱县
近年来,霍邱县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领导关注、高位推动;齐心合力、联动配合;上下一心、奋勇当先;加快推动乡村道路升级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国省干线规划建设,路网结构实现了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堵变畅,形成了以国省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路网体系,全县398个建制村均实现了通达硬化道路的美好愿望。同时持续完善“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有效提升了路产路权、路容路貌、附属设施、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管护成效。综合评定,评估组认为我县在创建过程中探索出了新经验、新做法、新路径,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来源: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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