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21时许,孙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马店街道时,被马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21时许,杨某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马店街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马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 /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13时许,林某东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邵岗乡邵白路加油站路段时,被邵岗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6日14时许,刘某宝饮酒后驾驶无牌柴油三轮车行驶至宋店宋张路时,被宋店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4月5日21时许,邓某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周范路行驶至周集镇南街路口时,被周集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21时许,屠某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周集镇兴贸中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周集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6日22时许,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冯井镇冯临口由东向西行驶时,被冯井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21时许,郭某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孟集老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被孟集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11时许,唐某品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彭塔镇梁高路时,被彭塔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6日11时许,蒋某志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夏店中石化加油站时,被长集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鉴、拒绝酒驾
来源:霍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