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三、四轮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六安公安交警长期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三四轮电动车出行频繁、违法高发的学校、乡镇集市、城郊结合部、农场果园等周边路段,组织精干警力,采取“三小模式”(小兵团、小区域、小专项)突出攻坚行动质效。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消除违法状态。
同时,结合近期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行为和“一老一小”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开展以“三四轮电动车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的七进宣传活动,讲后果、讲危害,加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
在宣传中同步开展“亮尾”工作,交警对社区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积极开展摸排、登记、编号等工作,并主动为车辆贴上反光标贴和“禁止违法载人”等宣传提示贴,提高了车辆在夜间行驶的可视性,全力消除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事故隐患。
全面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摸排亮尾编号工作。
对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劝离,消除违法状态,保障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畅通,规范通行秩序。
加强宣传劝导,引导驾驶人佩戴头盔,不违法载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
重点加强对60岁以上老年人骑乘电动三四轮车的宣传教育,开展亮尾编号备案登记,协调属地乡镇街道、农村派出所加强安全监管,守护老年人出行交通安全。
加大路面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载货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及时采取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查处,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着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禁止电动三四轮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停车、占道经营,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安全。
严查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桥,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加强科技应用,利用公共视频等科技方法,找到违法当事人,开展宣传教育,发放违法告知单,督促签订承诺书等,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违法车辆编号、备案登记号牌等,找到违法当事人,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守护出行交通安全。
积极联合社区和乡镇工作人员,对现有的车辆进行摸排、登记、编号等工作,同时开展“亮尾”工作张贴反光标识,提高了车辆在夜间行驶的可视性,确保日常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