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没有直达车的情况下,辗转1000多公里前往广东省潮州市,拘传被执行人孟某,促使六起案件成功得到化解。
李某与孟某原系亲戚关系,双方共同出资注册公司从事粮食加工生产经营,后期因合伙做生意及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霍邱法院,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经查,孟某作为被执行人在霍邱法院有另一案件,该案申请人陈某已申请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孟某8万余元,但该案未完全执结。后被执行人孟某对于上述三起案件均未履行义务。
5月15日,参加完一天的“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后,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孟某线索,连夜辗转前往广东省潮州市,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于5月16日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孟某。
因申请人李某在霍邱法院同时还有三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为了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不断做当事人工作,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孟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担保人曾某担保剩余30万元的执行,以保证申请人李某和陈某的后续权益实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取得实质性进展。李某也将收到的案款及时支付给了自己所涉的三起案件申请人。
此次异地执行,成功推动六起关联案件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霍邱法院积极履职、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同时也彰显了兄弟法院之间协同作战、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