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2024年霍邱县“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一期)。
二、活动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在活动期间消费券(电子券)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如在活动截止日消费券未使用完毕的,系统自动收回。
(一)消费者参加范围
活动期间,所有霍邱县居民及外地来霍邱人员均可参加。
四、消费券金额设置
县政府此次共发放30万元文旅通用消费券,须在指定文旅经营单位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为定额立减券(电子券),共发放0.9万张,面额分为3种:
(一)面额10元(满20元减10元),发放0.3万张;仅限购买临淮岗景区淮河文化园门票。
(二)面额30元(满100元减30元),发放0.3万张。
(三)面额60元(满200元减60元),发放0.3万张。
五、消费券领取和使用规则
(一)在指定文旅经营单位,通过邮政指定消费通道,使用线上微信支付,可享立减消费优惠。活动期间,每人可参与3次(每种面额1次)。优惠数额有限,用完即止。
(二)活动期间,公众在活动参与文旅经营单位消费时(不适用预付充值消费),满足使用条件,使用微信出示付款码或微信扫描商家二维码支付时,在页面中选择支付优惠后的金额。每次支付只能享受1个档级的政府补贴。本次活动仅限在参与活动的文旅经营单位使用。
(三)消费券使用门槛以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若消费者发生消费退款情况,消费券作废。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减付费用由县邮政分公司实时直接补助给文旅经营单位,活动结束后,县文旅体局、县文旅发展中心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县邮政分公司后台数据予以审计,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资金对县邮政分公司实际减付费用予以足额结算。
七、活动组织
(一)县文旅体局和县文旅发展中心负责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确定参与活动的文旅经营单位,并组织引导相关部门、企业、平台、媒体做好活动各项工作。
(二)县邮政分公司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保证平台系统运营平稳、程序合法、数据安全,确保政府资金真实、安全、有效使用。
(三)参与活动的文旅经营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保证服务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不得进行预付充值;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
八、活动监管
(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县文旅体局、县文旅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兑现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消费券使用秩序,防止消费券资金被恶意套取,查处违规经营和倒卖消费券等行为。
(二)县文旅体局、县文旅发展中心和县邮政分公司对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为防止不法单位套取财政资金,本次消费券发放期间,将通过后台对消费券核销数据进行系统监控和人工比对,工作人员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严禁违规交易,发现疑似套利单位将立即停止其参与活动并予以曝光,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
活动具体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霍邱县文旅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0564-2717602。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霍邱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