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4年秋学期霍邱二中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霍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霍邱二中初中部计划招生20个班。
二、招生对象
具有霍邱县城城区二中初中部学区户籍,或在二中初中部片区实际居住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政策正常流动的随迁子女。
三、学区划分
以城区主要交通路线划分,工农兵大桥向东沿蓼中路(原蓼城路)至光明大道路口,沿光明大道向南至城隍庙大街(原东湖路)路口,沿城隍庙大街至霍邱烈士陵园向东延伸为界限,西南区域至户胡路学区划归霍邱二中初中部。具体社区如下:
霍邱二中初中部。西湖社区、松滋社区、文庙社区、文昌社区、东坛社区、西坛社区、五岳社区、幸福社区、蓼都社区、城东村(不包括三、七村民组)、城北村(一、二村民组)、牌坊村(马一、马二村民组)、大同村、城南村、水上、航运、育英嘉苑。
四、招生条件
(1)住籍在城区上述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按照划定片区入学。[须凭户口簿和不动产证(含不动产电子证照)等相关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产权比例不少于50%份额]。
对于购买尚未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及其子女,可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享有与现房同等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权。
(2)户籍在城区上述片区范围内,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的小产权房和自建房的适龄儿童,按照划定片区入学。[须凭户口簿和实际住房(小产权房和自建房)的2024年任意三个月水费或电费缴费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三代同堂且户口在一起的,适龄儿童父母经查询其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片区内的独立房产,其可视为片区内学生。
(3)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城区,子女随其居住在城区的,可在户籍所在片区入学。[须凭户口簿、婚姻证明和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产权比例不少于50%份额)或实际住房(小产权房和自建房)的2024年任意三个月水费和电费缴费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4)在城区居住的随迁子女入学。(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城关镇中心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登记报名,由城关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6)对于城区已签订房屋安置、未入住的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自愿选择在原拆迁地或安置地学区入学。
五、招生时间
按下表时间安排,分社区(村民组)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说明:1、今年安排网上收集学生基本信息,最终录取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
2、请大家严格按片区对应的审核时间到霍邱二中初中部(五岳路)进行审核报名。
六、家长需准备材料
1、户口本原件并把户口本首页、户主和学生页复印,并在户主页写上家长联系方式。
2、不动产证(含不动产电子证照)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任意三个月水费和电费清单。
3、省外返回学生需要携带学籍表。
4、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审核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5、报名时家长需要签订承诺书,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现场报名时需要交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
6、安全事宜。往返途中注意交通等安全。
霍邱二中初中部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