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效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聚力做好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就广大群众关心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答:机主申请报废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老旧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给予适当补助。
机主报废老旧农机并购置新机,可同时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有哪些?报废补贴有没有数量限制?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原则上,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分别为3台和10台,年度内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申请报废补贴数量超出上限的,补贴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县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答:我县补贴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谷物烘干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其中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答:申请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监理站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和相关产权证明。此外,报废农机技术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小型10年、大中型15年、履带式12年),联合收割机12年,水稻插秧机(手扶式8年、乘坐式10年),谷物烘干机8年,履带自走式旋耕机5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年;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技术状况差的;
(3)农机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
(4)国家明令淘汰的。
原则上执行报废年限标准,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须经县农机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答: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见《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扩大报废补贴范围(谷物烘干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答:老旧农机申请报废后需交售给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目前我县已备案的拆解企业:六安市易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国良18605647155;安徽兴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常昊18321232310)。机主与回收拆解企业议定回收价格,获取相应费用。
答:农机报废补贴申领步骤见《霍邱县农机报废补贴工作流程图》。
0564-2717106(政务中心农机窗口)
0564-6027193(农机中心办公室)
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