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周集镇闸口村港东组、港西组、南圩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周集镇闸口村,涉及港东组、港西组、南圩组3个村民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六安港霍邱港区周集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周集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周集镇、闸口村、港东组、港西组、南圩组村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周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丁光冉,联系方式:15357472038
六安港霍邱港区周集综合码头
工程一期附图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