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区域申报相关问题:
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划分了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管制区域以外)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管制空域有以下几种:
1.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2.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3.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4.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5.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7.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8.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9.霍邱县人民政府遇有特殊情况发布的临时管制空域。
以上管制区域实际位置,以及如何申请管制空域,均可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上查询及申请,完成实名登记并登录UOM网址:(https://uas.ca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