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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
您好!我叫余中江,身份证号342423196506278493 ,电话15385936118,曾是霍邱县原姜家湖乡张台小学民办代课教师。
1985年8月至2000年2月,我在霍邱县姜家湖乡张台村小学任教。期间,1985年、1991年两次原乡政府精简考试评优筛选,我都凭借能力成功留任。按照1988年国务院100号文件、1997年32号文件以及2011年8号文件精神,1986年12月31号前任教的民办教师可转正,然而原乡政府违规操作,2000年将我们无补偿、无解释地“一刀切”清退。原乡政府、乡教育办公室、村支部和学校可为我的任教经历作证。2000 - 2002年,我还在乡政府安排下担任人口普查指导员并兼任代课工作。
即便遭遇这些不公,我仍投身民办教育21年,育人无数,相关学校可证明。
如今我已60多岁,38年教育生涯耗尽青春,长期接触粉笔灰使我体弱多病,生活艰难。所以,我恳请党和政府参照公办教师标准,为我主持公道,补办退休手续,给予晚年生活保障。
期待早日得到公正合理的答复,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诉求人:余中江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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